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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青岛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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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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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充分调动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经逐级推荐、主管部门筛选、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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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工作,保障我市工伤职工工伤康复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伤康复工作坚持“医疗与康复并重”和“先康复后鉴定”的原则。对具备康复价值且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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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民政局:现将《青岛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民政局2021年10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青岛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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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等6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16〕275号青岛、淄博、潍坊、威海、莱芜、菏泽市人民政府:你们报送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们的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明确国有林场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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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行驶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继续加强重中型货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货运企业须加强对所属重中型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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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用户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六)按照公布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第二十五条管理单位提供共享服务,应当与用户签订共享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第二十六条共享仪器对外服务收费已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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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2年6月8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张新起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青岛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青岛市人民政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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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基金管理,明确提取、管理、使用、监督等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建设基金指从我市土地出让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专项用于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的交通项目建设和融资的资金。第三条市政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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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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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青岛黄海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青岛黄海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1〕9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青岛黄海学院在青岛黄海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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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的管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查阅中心),是指市和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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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08〕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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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四方机车车辆技师学院的批复鲁政字〔2015〕7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将四方机车车辆高级技工学校改建为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技师学院的请示》(青政呈〔2014〕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四方机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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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沽河管理,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大沽河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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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及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区房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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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区房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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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区房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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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青岛市聘请经济顾问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六月二日青岛市聘请经济顾问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聘请外国友人和华侨及港、澳、台同胞担任经济顾问工作,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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